日本國土交通省2日舉辦第4次線上「租金擔保業者會議」。
會議中,發表從2017年開始的「租金擔保業者登錄制度」中登錄業者達90間公司。於會議開場問候的該省住宅局安心居住推進課課長-上森康幹表示,「現在80%的租金交易都使用租金擔保。隨著民法的修改,固定擔保最高限額的規定越來越具有社會意義。」
(公益財團法人)日本租賃住宅管理協會的租金擔保業者協議會中,最近採取的措施是在2022年11月創立了表示會員使用符合自主規範契約書的「合格標章」,並以此告知屋主及承租人,鼓勵會員恪守自主規範。(一般財團法人)全國租金擔保業協會報告,該數據庫累積的租金擔保使用者(承租人)代位求償的資訊已達363萬件。也有承租人因為不知道當連帶擔保人死亡等情況下,欲直接使用租金擔保的方法而前來諮詢。(一般財團法人)全國擔保機構則發表2022年使用租金擔保制度的承租者,生活陷入窮困時受到食物銀行援助達到1,438件。
接著是針對租金擔保業的課題及展望的主題,上述3個組織的代表舉行了座談會。因獨居老人增加而難以確保緊急連絡人的情況下,「與居住支援法人合作的必要性」的意見以外,也有「難以統合業界全體的見解」等意見。針對部分業者收取的「催繳滯納手續費」,提出了「需向(販售租金擔保)仲介公司詳細說明」「遲繳損害賠償形式的變更」「也與抑制滯納方面有關」等意見。此外,對於承租人基本上不能選擇租金擔保公司的情況來說,不僅有「原則上是屋主選擇連帶保證人,承租人使用所指定的擔保公司較為自然」的意見,也有「最好有幾家擔保公司可供選擇」的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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